6 月 9 日,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 80 岁知名电影人黄百鸣的案件作出宣判。因其涉及内幕交易罪名成立,法院判处其监禁 5 个月,同时需缴纳 9.9 万港元罚款,并承担约 37.4 万港元的证监会调查费用。这位曾打造无数经典港片的 “喜剧教父”,最终在耄耋之年因资本市场违规行为面临牢狱之灾。

黄百鸣出生于 1946 年,从影超半个世纪,身兼导演、监制、演员等多重身份,参与制作及出演的电影超百部。《最佳拍档》系列创下当年票房纪录,《开心鬼》系列成为一代人的童年回忆,《家有喜事》奠定贺岁片标杆,《叶问》系列更是享誉国际影坛。他深耕香港电影行业数十年,见证港片黄金时代,也推动众多经典作品诞生,在华语影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此次案件源于 2017 年的一宗股权交易。彼时,黄百鸣担任天马影视(后更名为传递娱乐)主席兼控股股东。2017 年 8 月,第三方与天马影视签订收购备忘录,约定以每股 0.319 港元收购股份,黄百鸣随后收取 1000 万港元诚意金。掌握这一重大非公开信息后,他并未遵守资本市场规则,反而打起内幕交易的主意。

法院审理查明,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10 月 17 日期间,黄百鸣分多次向胞妹黄洁珍提供总额 200 万港元支票,并用 WhatsApp 发送 “明天低过 0.2,尽买” 的明确指令,指使胞妹买入天马影视股份。黄洁珍随后按指示买入总值约 160 万港元的股票。同期,天马影视股价异常波动,累计涨幅达 51.93%,10 月 17 日单日更是飙升 47.06%。
2017 年 10 月 25 日,天马影视公告显示,黄百鸣及其一致行动人以 4.86 亿港元价格,将所持 58.71% 股权转让给第三方,完成高位套现离场。而此次股价异动也引发香港证监会关注,经长期调查,2025 年 2 月 27 日,证监会正式对黄百鸣启动刑事追责程序。
2026 年 5 月 22 日,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审,黄百鸣否认控罪,但相关证据链完整,其解释被裁判官认定 “既荒谬,又牵强”,最终被裁定内幕交易罪成立。6 月 9 日的量刑环节,黄百鸣方以其对香港电影业贡献巨大、个人声誉受损及身心健康不佳为由,请求从轻处罚。
裁判官高伟雄明确驳回所有减刑理由,指出黄百鸣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,本应严守资本市场规则,其内幕交易行为严重损害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。即便其胞妹实际获利有限,且黄百鸣为港片发展付出诸多努力,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违规行为必须受到惩处。

判决下达后,黄百鸣已申请保释等候上诉并获批准,目前暂时无需入狱服刑。这一结果也让不少业内人士唏嘘不已,这位曾用喜剧带给观众无数欢乐的电影人,终究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,晚节受损。
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,是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石。无论身份地位如何,都不能突破规则底线。黄百鸣的案例,也为所有资本市场参与者敲响警钟,任何试图利用内幕信息牟利的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